为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虎门企业经营受到一定影响。连日来,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但要短期恢复到疫情前的状态仍有一定难度。近日,虎门推出包括减租、降租、减轻企业负担在内的十条措施,多方多渠道筹措1.5亿元,与企业共克时艰。另外,虎门镇还将统筹口罩等防疫物资向重点企业倾斜,为企业复工复产助力!
虎门镇关于支持企业共克时艰打赢 疫情防控狙击战的若干措施
1、支持企业稳工复产
对于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市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我镇按1:0.5予以配套补贴。对于规上企业新招员工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岗前培训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资助5万元。
2、支持经济稳增长
对于一季度实现产值或主营业务收入两位数增速的重点工业企业(根据市工信局2020年2月8日下发的重点工业企业名单),按其本年度一季度纳税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3、降低企业
镇属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物业,对承租企业免收2个月租金;鼓励村(社区)集体物业对承租企业减半征收2个月租金;倡导动员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工厂和出租屋业主减免相应租金;督促所属物业的“二手房东”向租户释放减租的让利,确保惠及实体经济。严格执行工业厂房分摊和水电价格的标准规范,遏制变相提高租金行为。引入举报机制,对截留让利的“二手房东”加大打击力度,缩短租期、取消租约,并列入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市、镇和村集体工业厂房转租。
4、降低企业费用负担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酒店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用电、用水,在疫情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对工业厂房、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物业等经营者在国家规定售电价格之外,向转供用户收取的各类加价进行持续清理规范,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5、支持企业生产防疫重点物资
对于纳入“东莞市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及配套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企业名录”,且在我镇辖区范围内于2020年3月15日前复工生产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及急需的医疗器械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配合上级部门为疫情防控产品相关企业开辟资质审批的“绿色通道”;对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疫情防控重点调配物资产能,或转产上述物资的,对符合条件设备购置额由省、市给予奖励,我镇按1:0.5的比例,且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配套奖励;对我镇生产口罩机器设备的工业企业,按省、市的资助金额,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1:1的配套奖励。
6、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
对参加符合条件展会的企业,并获得市给予展位费、特装布展费资助的,镇按市的补贴额度予以1:0.5配套补贴,每家企业参加同一展会最高资助10万元。放宽企业申报出口信用保险门槛,对获得省市给予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保费资助的企业,镇给予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相关保费10%的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万元。
7、统筹加大消费促进力度
设立200万元的消费促进专项资金,结合“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庆以及虎门服交会、电商节等消费节点,联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体育、旅游、会展、物流运输等行业,搭建春夏秋冬四大主题促消费平台,形成政府引导、行业配合、企业参与、亮点突出的消费高潮,加大力度常态化开展“乐购虎门”等促消费活动,实施丰富多元、更具活力的消费促进。
8、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富民融资担保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今年新增融资担保费率从3%降到2%。协助需求企业办理用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申请。推广辖区内金融机构的无还本续贷政策。
9、扩大企业贷款风险补偿
积极争取扩大我镇风险补偿白名单范围,将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优先纳入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白名单,由市镇财政给予风险补偿。镇财政对融资租赁机构为本土企业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并发生坏账损失的,根据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风险补偿。
10、支持企业迎难而上创新升级发展
为支持创新型、科技型和中小微企业创新升级发展,加大创新驱动专项资金配套资助扶持力度,对2019年度核准的创新驱动项目,进行升档配套资助和奖励(即将原来1:0.2提升到1:0.3;原来1:0.3提升到1:0.5)。